花多少錢找律師才划算呢?
原則上刑事案件被告最需要委任律師,尤其是最輕本刑大於六各月的犯罪,因為無法易科罰金,所以建議一定要找律師談過,看看是否有無罪或輕判的空間。
民事案件則儘量以糾紛金額來考量,金額若低於十萬則不建議提告,盡量以調解或私下和解為主,免得拿回來的錢還不夠付律師費,但可以考慮委由律師寄發律師函、存證信函或委任協調等金額低於二萬元內之服務委託。
如何評估律師費用是否合乎成本考量?
律師費用最好介於爭議金額的五分之一到十分之一。若費用大於三分之一則建議需審慎考慮,以免敗訴後反而需付出更高的成本。
例如十萬元的案件,可以選擇1萬元以內的法律服務,例如撰寫律師函、告訴狀等等,若要委任律師協助和解總費用則最高不應超過三萬,花五萬元委任訴訟並不鼓勵,畢竟所有案件均有敗訴的可能,千萬不要「賠了夫人又折兵」。
法律費用成本公式
爭議金額(預估賠償金額)*0.8(2成和解讓步空間)*0.3=合理費用
例如10萬元的車禍賠償金
100000*0.8*0.3=24000元(最高應付出的合理上限)